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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系优秀学生评选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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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(一) 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修养,热心为老师及同学服务,作风民主,乐意接受组织交给的工作,办事踏实公道,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威信。 (二) 工作责任心强,本职工作做得出色,敢于抵抗不良现象,大胆泼辣,起重要的模范带头作用。 (三) 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35%。 (四) 体育成绩均在80分以上。 (五) 无任何违纪,警告,重修,处分现象。 二. 评选范围 班委以上,任职满一年的学生干部(不含团干部)。 三. 评选办法 (一)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每学年评选一次。 (二)班级依照优秀学生干部条件在民主的评议的基础上,按照公开,公平,公正的原则,进行推荐评比。再交至系学生处进行审批。 四. 评选比例 系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15%。 五. 表彰奖励办法 系优秀学生干部由系表彰奖励,并填写《三好学生登记表》,存入学生本人档案。
艺术系团总支 2007.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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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日期:2008年1月5日 新闻阅读次数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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